法律资讯>正文

杀丈夫获刑14年引关注,故意杀人罪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2016-07-2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杀丈夫获刑14年引关注,故意杀人罪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8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杨某同其丈夫甘某(被害人,殁年41岁)及亲戚一道为甘某父亲庆生后,约22时许,甘某认为妻子杨某有情绪,遂辱骂杨某。杨某被其辱骂后,回想之前多次遭到丈夫甘某辱骂,遂产生报复之念。


随后,杨某从厨房里拿一根木棒对甘某头部猛击,将其打倒在地,之后又持木棒朝甘某头部猛击数次。当天约23时许,杨某主动打电话给该村村主任周某,称其将丈夫甘某打死了,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控制。甘某经村民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甘某家人对杨某进行了谅解,当地上百名村名写了一封联名信,请求法院对杨某从轻处理。


故意杀人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杀人,基于义愤杀人,杀人的预备、未遂、中止行为等。


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犯罪后自首的。刑法规定犯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包括犯罪后自动投案或者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投案,委托亲戚朋友、用书信电话投案,亲友陪同投案或者送嫌疑人投案,在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罪行,被查询盘问教育后交待的。如被告人刘某因琐事将人杀死,但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自首后,遂判处刘某无期徒刑。


2、有立功表现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揭发同案犯的其他犯罪,阻止他人犯罪,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比如精神病人在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时的犯罪。比如刘某经常到女厕所偷窥,一次被人发现,逃跑时将一女青年推到致其死亡。后经过法医鉴定,刘某为尚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4、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


5、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


6、犯罪中止、未遂的。


7、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


8、间接故意犯罪的。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故意杀人罪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故意杀人罪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