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嫖娼是违法的但不一定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派出所所长涉嫖娼惹纠纷,2016年嫖娼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嫖娼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西安晚报》报道称,7月27日凌晨,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治安大队执法队员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延安市百米大道的一家酒店内有人涉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该酒店底层为歌厅酒吧,装潢高档,长期存在陪酒陪唱有偿陪侍服务。接到举报后,执法队员在该酒店两间客房内,现场查获涉嫌卖淫嫖娼的两对男女。
经审查,其中一名80后男子赵某是延安市志丹县一派出所所长。由于该起卖淫嫖娼案件涉及警务公职人员,办案民警遂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案情,得到“依法办案、绝不姑息”的指示后,依法将4名涉案人员治安拘留,其中涉案派出所长赵某被治安拘留15天。
澎湃新闻从多个信源处证实,赵某即为志丹县公安局旦八派出所所长赵一国。旦八派出所值班人员也证实称,该所所长因涉嫌嫖娼被抓获,至今未回到工作岗位,但目前派出所所长并未有人接替。
延安市政府网站2013年10月18日发布的任职通知显示,赵一国2013年10月14日被任为旦八派出所所长,并免去其义正派出所所长职务。
据《西安晚报》报道,30日下午,西安晚报记者从延安市公安局等部门获悉,目前,延安市、志丹县两级公安机关以及志丹县纪委已对该起事件介入调查。延安市公安局宣传处一负责人说:“等处理结果出来后,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嫖娼罪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就现如今我国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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