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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6-08-0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

  2016年宁夏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


  (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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