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冥币换14万真币惹纠纷,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花光自己所有积蓄购买彩票仍颗粒无收后,四川资阳市某商业银行储柜员小国,利用自己身兼现金清分与保管的职务便利,用冥币换走了银行14.28万余元真币,继续购买彩票一无所获。银行获悉此事后,向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报警,小国被警方抓获。8月1日,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国某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小国一共换钱7至8次。“他先把一捆冥币带在身上,趁同事不注意时,马上换走真钞。”
●挪用资金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