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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08-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

  2016年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按实际情况计算的项目


  1、医疗费


  以实际支出为准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宿费


  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7、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有具体计算标准的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目前北京市标准为50元/天。


  2、残疾/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26275元×被抚养年限÷抚养人人数×赔偿指数


  农村:13553元×被抚养年限÷抚养人人数×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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