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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08-0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016年甘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2014公布的数据:


  一、上一年度甘肃省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6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08元/年


  二、上一年度甘肃省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850/年


  三、上一年度甘肃省职工平均工资:43443元/年


  四、上一年度食宿补助标准


  参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有关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一)住宿费标准


  1、厅局级人员: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200元/人.天。


  2、其余人员: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外50元/人.天;省内40元/人.天。


  2016年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1、医疗费


  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2*30=3000


  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3、营养费=2000


  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27969/12*3=6992.25


  计算公式: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2000*3=6000


  计算公式:陪护人的误工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


  计算公式: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200*30=6000


  计算公式: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5108*20*40%=40864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96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10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96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510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96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896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35000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国产)


  10、被抚养人生活费=4850*20/3*40%=12933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02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5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02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5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02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5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02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5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伤残鉴定费


  按实际票据计算


  12、后续治疗费=35000


  1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


  14、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43443÷12个月×6个月


  15、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965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108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96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10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8965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5108元×5年


  16、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方法同上


  按七级,误工三个月(90天),陪护1人,住院1个月(30天)计算:共计:250789.25


  1、医疗费=100000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2*30=3000


  3、营养费=2000


  4、误工费=27969/12*3=6992.25


  5、护理费=2000*3=6000


  6、交通费=0


  7、住宿费=200*30=6000


  8、残疾赔偿金=5108*20*40%=40864


  9、残疾辅助器具费=35000


  10、被抚养人生活费=4850*20/3*40%=12933


  11、伤残鉴定费=0


  12、后续治疗费=35000


  1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


  按六级,误工三个月(90天),陪护1人,住院1个月(30天)计算:共计:264239.25


  1、医疗费=100000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2*30=3000


  3、营养费=2000


  4、误工费=27969/12*3=6992.25


  5、护理费=2000*3=6000


  6、交通费=0


  7、住宿费=200*30=6000


  8、残疾赔偿金=5108*20*50%=51080


  9、残疾辅助器具费=35000


  10、被抚养人生活费=4850*20/3*50%=16167


  11、伤残鉴定费=0


  12、后续治疗费=35000


  1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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