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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是多少?

2016-08-1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016年内蒙古社会抚养费缴纳标准是多少?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超出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年总收入低于或者相当于当地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二至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高于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六至十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十至十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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