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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2016-08-1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16年海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不符合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或比例向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按三倍至四倍征收;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


  (二)婚外生育子女的,每个子女按五倍至六倍征收;


  (三)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条件需经批准但未经批准生育子女的,按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征收;


  (五)农村居民未经申请、核定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百分之五征收。


  超生子女、婚外生育子女的,其个人实际年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征收外,还应按其超出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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