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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宋喆妻子起诉离婚 要求冻结财产

2016-08-1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王宝强离婚案尚未开审,事件再出新进展,其经纪人宋喆家中也遭家庭变故。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的妻子杨慧已向朝阳法院起诉宋喆离婚,并且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宋喆名下银行存款224万元,同时申请调取其13次开房记录,案件将于8月开庭审理。


  宋喆离婚案定8月底开庭


  王宝强经纪人宋喆妻子杨慧已向朝阳法院起诉宋喆离婚。据了解,宋喆妻子杨慧在今年6月份就已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随即案件被受理,8月底将会开庭审理,同时杨慧还申请了对宋喆诉前财产保全,在7月已获朝阳法院批准。


  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看到了这份保全裁定,一共两份。裁定显示,申请人杨慧于2016年7月1日向朝阳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宋喆名下银行存款224万元。担保人杨某某以其名下的房产为杨慧提供担保。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财产保全,并裁定查封杨某某名下房屋。落款显示今年7月1日。


  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解释说,因保全中以杨某某名下房产作担保,由此形成两份保全裁定。一份是对宋喆存款冻结的裁定;另一份是对担保人提供担保物查封的裁定。


  除了财产保全,杨慧在开庭前还向法院申请,要求调取一份重磅证据,即宋喆在外的13次开房记录,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杨慧与宋喆此前早已分居。对于离婚的消息,探员联系上本案杨慧的代理人北京市恒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谭耀光,对方对起诉离婚一事给予了肯定答复,对于其他细节,其表示是否回应更多要征求杨慧意见。


  据了解,宋喆被保全的这部分财产,与王宝强被转移的那部分财产有很密切的关联,具体涉及王宝强财产多少金额,要看开庭后双方提交的具体证据。该案定于8月底开庭审理。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