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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闹法院被拘,扰乱法院公共秩序如何处罚?

2016-08-2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大闹法院被拘,扰乱法院公共秩序如何处罚?


因同居关系纠纷,女子侯某某被男子刘某诉至咸阳渭城区法院。经一审判决,法院对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将一户新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八间判归侯某某所有。判决后,刘某不服,向咸阳中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18日下午3时许,侯某某在咸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了二审判决书。在没有仔细阅读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侯某某便认为法官对自己不公,强行冲击接待区与法官工作区的隔离门,试图进入法官办公区。之后,侯某某又转向右侧一楼法庭,连续踢开多个办公室的门。见状,法警立即上前制止,但侯某某不顾法警的劝阻,踢开送达室的门冲进去后,打断法官与当事人的谈话,掀翻座椅,并将领取的判决书摔在桌子上破口大骂。随后,侯某某又冲向办公角落的扫描仪,企图摔砸,被在场工作人员拦下。


被法警强行带出送达室后,侯某某一直坐在地上大喊大叫。为了便于沟通,一名女法警上前劝阻,不料却被突然起身的侯某某狠狠地打了。当天下午,侯某某被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兰路派出所控制。


办案民警说,法院二审判决,本来侯某某是胜诉方,但她没有看完判决书内容便主观认为法院审判不公,因此损坏国家公共财产,攻击司法人员人身,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目前,警方已对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