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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为儿子办婚宴并收礼,怎么办喜宴才不违规?

2016-09-0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本人及近亲属过生日、迁新居、职务升迁、上学等喜庆事宜,不准宴请近亲属以外人员。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

村支书为儿子办婚宴并收礼,怎么办喜宴才不违规?


2016年8月10日,安化县渠江镇原城坪村村支书何爱社为其子何龙(安化县国土局职工)和儿媳张某在家中举办新婚庆典,共办理酒席42桌。何爱社和其子何龙两人共收受两笔总计161248.8元的礼金。一笔是何爱社通过礼簿收受的551人所送的礼金127748.8元,另一笔是其子何龙经手收受的114人所送的礼金33500元。


何爱社、何龙事前分别向渠江镇纪委、县国土局监察室报告承诺两家合办宴请桌数为30桌,拟邀亲戚人数200人,非亲戚人数100人。经查,举报反映的“大办酒席”问题基本属实。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令渠江镇纪委对何爱社予以党纪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处置违规收取的礼金25580元。


何龙在婚礼操办期间违规收受礼金33500元,且事后没有如实报告婚宴操办等实际情况。责令县国土局纪检组对何龙予以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处置违规收取的礼金3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