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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老人高速上“遛孙子” 行人在高速路行走是否违法?

2016-09-0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不仅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无视生命的行为,高速公路周边居民千万不能把高速公路当捷径,不顾自身安危去以身试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高速公路是全线封闭,出入口控制,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叉口进出公路。但是,近日,深圳老人推着婴儿车高速上“溜孙子”,这是什么情况?遛娃怎么遛到高速上了?


  昨天(9月4日)下午16时许,西部高速公路大队巡逻的曾蜀黍在南光高速塘坳隧道前,发现一个推着婴儿车的老人正在路边应急车道张望!民警立即靠边停车,什么情况?


  老人说,住在同乐路桑泰科技园宿舍,最近从老家来深圳带孙子,由于不熟路,遛娃时竟然遛到高速上了,找不到回家的路。民警立即让老人抱着孙子上了警车。刚上车,暴雨就来了!最终蜀黍安全将老人送到住所。


  交警提醒,在深圳,老人帮着来带娃的情况很普遍,走错路、找不到家的事也时有发生。希望在深打拼的各位,一定要教会老人(小孩)熟悉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出行。


  网友评论:


  零の贰快乐时光:大城市路错综复杂,老年人陌生不熟很正常。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能怪子女不知道教会老人识路。


  琴心剑胆:老人不知道路,年轻父母记得交代一下,毕竟老人家带大了你们,没义务再带你们的孩子!他们不知道路或者哪里能去不能去,需要后辈多指点。大家都快乐点


  阿拉木罕:好危险啊,老人不比年轻人考虑的那么多,希望多跟家里老人说说,跟小孩似的,每一件事都应该讲到位,那些是能做的,那些是能吃的,那些是能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