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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用孩子打掩护偷电瓶车,多次盗窃怎么判刑?

2016-09-1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对于多次盗窃的一般是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父亲用孩子打掩护偷电瓶车,多次盗窃怎么判刑?


今年3月18日至20日,郫县安靖镇派出所接连接到阳光新苑小区居民报案,称连续几天有住户的电瓶车被盗。他们查看监控发现,作案的是一名男子,令人惊讶的是,这名男子在偷盗电瓶车时,竟然带着一个小孩。监控里,男子带着小孩从小区后门进入。锁定目标后,男子进入单元楼行窃,小孩留在楼门口望风。得手后,男子骑着电瓶车带孩子扬长而去。


3月21日,这名男子再次进入阳光新苑小区行窃时被保安抓获,公安民警随后将这名叫赵滕蛟的偷车贼带走。经查,赵滕蛟在该小区偷过三次电瓶车,变卖了1070元。赵滕蛟交代,为掩人耳目,前三次偷车时他都带着自己5岁的孩子来打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