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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幼儿园内死亡,园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2016-09-2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死亡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对他的死亡负不负责,关键取决于有没有过错,也即幼儿园是否尽到了保护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职责。

男童幼儿园内死亡,园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27日上午,集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结果还没出来。针对“男孩自己勒死”的说法,厦门市公安局27日中午向澎湃新闻表示,已排除他杀,男孩死亡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林先生告诉澎湃新闻,26日14时许,他接到儿子就读的幼儿园工作人员电话,等赶到医院时孩子已经死亡;有幼儿园的教师曾向家属表示,孩子出事的时间是26日13时许,是自己被绳子勒死的。多张照片显示,男孩的脖子处有勒痕。


事发后,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区分局灌口派出所介入调查。林先生表示,26日,有灌口派出所民警口头告知家属,孩子是自己勒死的,这个调查结果,他难以接受。


27日,双桥明珠幼儿园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男孩是被被子边的绳带勒住脖子,窒息身亡,当时有教师在旁边看护,但在哄其他的小孩,没有及时发现。


针对“男孩自己勒死”的说法,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区分局灌口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厦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27日中午向澎湃新闻表示,已排除他杀,男孩死亡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