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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行为人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公务,所谓阻碍既表现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被迫停止执行国家安全公务,亦表现为其被迫变更依法应当执行的国家安全公务的内容。

  2016年浙江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造成一人轻伤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引起妨害公务犯罪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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