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2016年广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016年广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二级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级一人,增加四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5)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社会秩序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妨害公务的;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3)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或者存在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2016年广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2016年广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