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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所谓代表职务,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在各所在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执行的职务。

  2016年陕西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妨害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持械妨害公务的;


  (2)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


  (3)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社会秩序的;


  (4)妨害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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