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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2016年内蒙古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标准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构成敲诈勒索罪,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敲诈勒索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的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量刑起点为: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基准刑: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刑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①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②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③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种手段,可以再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未被认定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①一年内敲诈勒索作案三次以上;②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③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勒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因婚姻、邻里之间等民事纠纷引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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