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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6-10-0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2016年江西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三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二、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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