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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公车改革补贴标准是多少?

2016-10-1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广西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2016年广西公车改革补贴标准是多少?


  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各部门留用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全区在满足节支率要求的前提下,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自治区本级不超过40%、市本级不超过60%、县(市、区)、乡(镇)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4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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