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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宾馆被虫咬伤,住酒店受伤怎么投诉?

2016-10-10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住宾馆被虫咬伤,住酒店受伤怎么投诉?


住酒店受伤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当事人讲述


凌晨被虫咬因疼痛惊醒


昨天,来自深圳的朱女士说,从没想过今年的“十一”会在北京的宾馆和医院里度过。朱女士称,10月3日,夫妻二人带着两个月大的宝宝从深圳飞往北京。10月4日晚6点多,结束在天安门广场的游玩之后,朱女士在网上就近预订了位于西城区佟麟阁路的“岭南佳园连锁酒店北京西单店”的一间大床房,花费259元。


次日凌晨1点20分左右,熟睡中的朱女士被蚊虫叮咬的疼痛惊醒。约1分钟后,朱女士右脸下方鼓起一处长约2厘米、宽约1厘米的包,并伴有疼痛。朱女士担心虫子有毒,慌乱中身穿睡衣打车去往医院,但因需要查血清,辗转四家医院未果。凌晨3点左右,朱女士感到右脸上方有被向上撕扯的感觉,且右脸下方感觉麻木,内部发热。


接近凌晨4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朱女士做了血清检查,结果显示其淋巴细胞百分比超标,快速肌酐低于正常水平,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经过神经内科检查后,医生表示不能排除为蚊虫叮咬导致的面部神经炎。但医生表示,因朱女士处于哺乳期,所开的药服用时有所禁忌,朱女士应于一周后到医院再进行复查,后续治疗方案视其恢复结果而定。


>>记者探访


房间内发现蟑螂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于朱女士所在房间内看到,房间多个角落及床下有蜘蛛网、蜘蛛、爬虫,并在酒店柜子内侧看到两只蟑螂,床单下的被褥上有两处较明显的污渍,共约两个手掌面积大小。


朱女士表示,目前面部依然麻木,牙齿咬合及讲话时面部疼痛,自被叮咬后尚未进食,有头晕感。“孩子从凌晨开始一直在哭闹,我本打算这两天去故宫和长城玩,这下哪儿也去不了了。”朱女士表示,希望酒店除负担其前一天的医药费、车费、房费外,对其进行一次性精神损失费赔偿约6000元。否则,除去其接下来在北京进行治疗所花的医药费、住宿费、车费之外,要求酒店方另外赔偿其至少一周的误工费约6000元。朱女士表示,其已向西城区卫生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市长热线等多方进行投诉,各部门表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该酒店进行调查。


>>酒店回应


卫生条件符合标准


昨天下午,该酒店值班经理向记者表示,自己从事酒店行业多年,蚊虫及蟑螂在北京的宾馆中实属常见。该酒店负责人曲女士表示,酒店的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已通过卫生局的多次检查。曲女士表示,会安排值班人员陪同朱女士尽快就医,以避免


其身体出现后续问题,并承担其房费、医药费及车费,以及在朱女士服药期间孩子的奶粉费用。但就朱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或误工费问题,曲女士称须与保险公司咨询后再予回复。


住酒店受伤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根据《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等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危险性因素的项目或者地方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因设施不完善或者因经营者疏于防范等过错,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及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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