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辽宁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2016年辽宁公车改革补贴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
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调整。
各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省直机关完全对应,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执行属地补贴标准。
改革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各级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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