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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2016-10-11

  导读: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对离婚意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进行约定所签订的法律文书。协议离婚是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那离婚协议书究竟是否有效力呢?效力如何呢?


  离婚协议书效力—性质:


  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书效力—应适用的法律:


  因离婚协议兼有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因而在适用法律上,小编认为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可以补充适用。


  离婚协议书效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尤其是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问题所出的判决也不尽相同,具体情形如下:


  (1)离婚协议书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


  签订《离婚协议书》属于夫妻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依法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因离婚涉及身份与财产双重属性,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应当自双方达成明确的离婚意思表示,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时(即签字)成立。


  (2)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