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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石窟被损毁,毁坏文物怎么处罚?

2016-10-1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

千年石窟被损毁,毁坏文物怎么处罚?


毁坏文物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据悉,法华寺位于云南省昆明安宁市城东五公里洛阳山麓,原名睡佛寺,以石窟艺术着称。岩壁之上,古窟棋布,窟内雕凿石佛多尊,形态各异,栩栩如生,是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地区为数不多的石窟艺术之一,1965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爆料信息显示,法华寺石窟内,佛头被敲碎,又被人恶作剧画上了狰狞图案,书法精湛的“晚照”摩崖石刻,完全被拙劣的涂鸦所遮盖。昆明唯一的石刻卧佛,被难以计数的涂鸦侵蚀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目前,他们正在以远超自然力的加速度一步步走向消亡,如果不加以有效保护,它最终的命运不是被遗忘,而是直接毁于一旦。记者注意到,9张图片是法华寺石窟的近景特写,从特写上可以明显的看到石窟佛像头部的人工刻痕,以及其他人工痕迹。


特别是在一处石刻上,还有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而在另一处卧佛石像前,被密密麻麻刻下了认命和到此一游留念等字样的痕迹。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和云南省安宁市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发现网上曝出的法华寺石窟损毁的情况后,该局已经介入调查,并将会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对外发布处理结果。


毁坏文物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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