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北京网约车实施细则,将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于车辆和人员有了明确限制,须为京人京车,准入门槛相较市场现状有大幅提高。
2016年北京网约车实施细则有哪些?
北京网约车车辆应符合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须是本市车辆号牌的5座三厢小客车或7座乘用车,车身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
在驾驶员资质条件上,北京网约车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
此外,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
公司能“上岗”的条件:
第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第二,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能力;
第三,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并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第四,具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第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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