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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连伤22人,宠物伤人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2016-10-1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养犬登记等,并对养犬伤人事件及单位、个人在住所范围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而农业部门对犬只强制注射狂犬疫苗后,颁发免疫证件。

流浪狗连伤22人,宠物伤人主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宠物伤人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惊魂准备上厕所一只狂犬冲上来就咬


雷先生没想到,上个厕所,也会被狗咬伤。


雷先生是陕西汉中人,10日早上4时许,他开车送货到阆中建材市场,在车内休息到早上7时许,突然感到一阵内急。他径直前往建材市场内的一处公厕。


“当时快走到公厕了,大概还有10米的样子,一条大黄狗从公厕里跑了出来。”雷先生当时并没有留意到这只大黄狗,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大黄狗突然从正面冲上来扑向他,并径直咬伤他的左手臂,衣服袖子还撕开了一道口子。还没等雷先生反应过来,大黄狗已经逃走。


想到被狗咬伤,雷先生随后打电话通知朋友,朋友将他带到附近的三陈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了狂犬疫苗。雷先生在接种疫苗时得知,早上还有一名晨跑的女子也被一条大黄狗咬伤。


另一名被狗咬伤的张先生回忆,早上8点左右,他在经过阆中城区商城路红绿灯时,刚过完红绿灯,一只大黄狗从身后蹿出来,将其左腿膝盖部位咬伤,张先生同样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大黄狗嘴里一边发出呜呜的声音,一边迅速跑开,“感觉这只狗当时是在发狂”。


而第一个被流浪狗咬伤的,是64岁的王碧兰,早上6点过,她上街买菜,刚到公园路南街,左手就被身后冲上来的狗咬了,然后迅速从身旁逃窜。她一声惊呼,但街上人不多,有几个人进行了追赶。


三陈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尹告诉成都商报记者,10日上午,有16人前来接种狂犬疫苗。10日晚上又有2人被狗所伤,11日早上,又有4人被流浪狗咬伤。


11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疾控部门获悉,从10日早上到11日早上,共有22人疑似被同一只黄狗咬伤,目前都已经接种了疫苗。


宠物伤人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根据刑法,若养狗者放任恶犬伤人致轻伤、重伤、死亡,不采取制止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将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现实中很少追究养狗者的刑事责任,因为要证明其具有主观故意是很难的(除非狗主人训练恶犬,并指示恶犬伤人)。因此,向恶犬的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减少恶犬伤人具有重要意义。


法规中明确了养犬登记办证和疫苗强制注射的规定,以及对违法养狗者的处罚。可是,职能部门有法不依,养犬登记未强制,疫苗注射未强制,一切靠养狗者的自觉;人被狗咬伤,只能以协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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