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一般婚前财产的原则性规定

2016-10-13

  一般婚前财产的原则性规定

  我国婚姻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推荐阅读:

  离婚前转移财产有什么法律后果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新资讯
未婚生子,男友去世,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未婚生子,男友去世,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2019-08-13

“忠诚协议”签还是不签?怎么签?法院判决告诉你答案!
“忠诚协议”签还是不签?怎么签?法院判决告诉你答案!

2019-07-31

离婚,与孩子相关的法律常识,这里都有!
离婚,与孩子相关的法律常识,这里都有!

2019-07-24

“离婚协议”的12项约定,掌握不会被坑
“离婚协议”的12项约定,掌握不会被坑

2019-07-19

离婚后,户口有4种处理方式!!
离婚后,户口有4种处理方式!!

2019-07-08

法律咨询小程序

天穗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