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2016年天津产假规定多少天?
天津市产假,按照市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本市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新修改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又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因此本市女性产假为128天。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延长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职工产假为:128天。
此外,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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