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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产假规定多少天?

2016-10-1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去年底修订的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2017年广东产假规定多少天?


  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合法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现行的广东省女性职工产假为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178天即98天+80天奖励假、最多为208天即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条例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具体实施方面: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以及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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