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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婚假规定多少天?

2016-10-1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今年年初,山东修改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删去了晚婚假奖励,即以新条例实施之日为界线,之前登记结婚的,可以享受晚婚假,之后则无法享受增加婚假14日这一奖励,婚假只剩3天。

  2017年山东婚假规定多少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了晚婚假奖励,即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奖励。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也就是说,以2016年1月22日新条例实施之日为界线,之前登记结婚的,可以享受晚婚假,之后则无法享受增加婚假十四日这一奖励。


  关于晚育假期,新条例增加了产假,“规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只要是符合条件生产,不管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都可以增加产假六十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新条例增加六十天产假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都可以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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