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到,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给予男方15日护理假,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2017年海南婚假规定多少天?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日,一共13日。
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再增加3个月,按每个月30天算,一共188天产假;给予男方15日的护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另外,条例中明确,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为止,期间,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同时,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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