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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

2016-10-19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上海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2016年上海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贴发放日为15日,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不与单一因素挂钩,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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