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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友陷传销逃生,非法组织传销罪判几年?

2016-10-2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众所周知传销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非法拘禁,非法拘禁在我国的法律中是被禁止的,因为人身自由不容侵犯。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涉嫌传销非法拘禁罪判多长时间,传销可能触犯什么罪名。

见网友陷传销逃生,非法组织传销罪判几年?


非法组织传销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惊心一幕


男子顺着燃气管道往下爬,大喊救命


“救命啊,有人要杀我。”10月18日下午4点多,在岳麓区白鹤小区21栋5单元6楼外墙上的燃气管道处,一名突然出现的男子引起了小区居民的注意。这名身材较高大的男子,一边喊叫,一边顺着燃气管道往下爬。


燃气管道直径只有几厘米,男子却从6楼顺着燃气管道往下一直爬到了1楼。“看上去好危险,一开始还以为是小偷。”附近一居民称,男子顺利到达1楼后,情绪非常激动,向围观的居民求助,要他们帮忙报警。


男子称,自己名叫朱军,6楼是一个传销窝点,他陷入窝点后,一直有人看着他,当时他以上厕所为名进入厕所已有十多分钟,趁着看守人员离开,他赶紧将厕所门关上,爬上窗户的金属护栏,使劲将窗户护栏踩烂,终于逃到了外面。


含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很快赶到了现场,并前往6楼。6楼的房间内已经空无一人,一间房间内摆放着讲课用的讲台和小板凳,房间的一个角落整齐摆放着十多双拖鞋。民警一边向男子了解情况,一边寻找逃跑的人员。很快,民警在附近的社区公园内发现了三名可疑男子,并将其带派出所调查。


被困的198小时


要求给“上级”行鞠躬礼,还要擦鞋、洗脚


朱军被带到派出所后,向民警详细讲述了他陷入传销组织的经过。朱军称,他是陕西咸阳人,今年29岁。今年9月份,他通过QQ在网上认识一名叫“李娜”的女子,女子在网上对他十分关心,博得他的好感,并称10月11日是她的生日,邀请他到长沙给她庆生。


10月10日,朱军来到长沙河西,见到了李娜和另一名女子。在见面吃饭后,李娜和这名女子带着他来到一家化妆品店,并要他买了200多元的化妆品。


“当时我就有点反感了,但是她硬拉着我的手,对我撒娇,还说待会儿累了可以去她住的地方洗个热水澡。”朱军回忆说,他听李娜这么一说,心软了,随后又跟随她来到白鹤小区的一间房间门口。


开门的是一名男子,李娜提前进了门,里面的男子走出来,一边将朱军往里面拉,身后的女子则将他往里面推。在被拉进一间房间后,里屋的人开始对他拳打脚踢,并搜走了他身上的身份证、手机、钱包,之后便开始“审问”他的身份和家庭信息,银行卡、微信、QQ密码等,如不听从就又是拳脚相加。


当天下午,房内的人员便开始给其上课和教授礼仪,他们自称总公司是“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的是网络营销,架构是“五级三阶制”,以拉人头的方式晋升。


“一进来就知道是传销。”朱军说,屋内的人员要求他向上级定时行鞠躬礼,不按要求做又要挨打。两名男子还要求他擦皮鞋、按摩、洗脚、伺候刷牙。晚上睡觉时,有人夹在他两侧睡,还有人专门看守,想上厕所也只能憋着。白天任何活动都会有人跟着,上厕所都有人一起守着。


在此期间,朱军一直待在出租屋内,还被要求按照指示向家里要钱。“打电话的时候,我向我爸说了一句要他找我朋友来,暗示我被困了。”朱军说,这个举动被发现后,又遭到殴打。


这种日子一共持续了8天,直到10月18日下午4点左右,他要求上厕所,并故意在厕所内呆了十多分钟,看守的人员刚准备换人,他赶紧想办法逃生。此时,距离他进入这个传销组织已经有198个小时。


“我当时想,在里面被殴打、拘禁,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还不如从楼上跳下去,跳下去没摔死,就能得救了,摔坏了也会被警察知道他们在搞违法的事情。”朱军说。


非法组织传销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一、涉嫌传销非法拘禁罪判多长时间?


非法拘禁是一种侵犯的是人身自由,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以得出,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时间分为三个,就是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


二、传销可能犯什么罪?


传销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除了非法拘禁罪以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传销行为可能犯非法经营罪。


传销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组织者在发展下线时,对其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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