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一般情况下,吸食毒品者仅仅会受到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其中包括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但是构成其他犯罪的,需要参照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男子戒毒三年复吸,我国吸食毒品如何处罚?
●吸食毒品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渝北区公安分局禁毒支队民警在侦查中获得线索,一名涉嫌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22日将乘坐航班由云南景洪抵达重庆。待飞机降落后,民警在机舱内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并将其带回调查。
经过民警仔细搜查,并未在林某身上搜到任何毒品,他随身所带的行李也只是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嫌疑人面对民警讯问始终避重就轻,行为举止也和常人不一样。嫌疑人嘴唇较干裂,不愿进食也不喝水,嘴里隐约有一些怪味。民警根据长期办案经验判断,嫌疑人应该是体内藏毒。民警立即将林某带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通过医院的CT检查,医生发现林某体内存在大量可疑物品。民警判断,这些可疑物品可能是林某运送的毒品。
结合医生协助,林某花费了5个小时将体内70颗颗粒物品全部排出体外。经检查,颗粒物品共有三层包装,裹着一层保鲜膜,再往外是一层塑料袋和避孕套。经检测称重,70颗颗粒物里共有海洛因327.15克。
民警介绍称,犯罪嫌疑人林某是云南人,今年24岁,平时游手好闲,又喜欢赌博。为还清赌债,林某为了1万元报酬人体藏毒运输毒品。
●吸食毒品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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