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男童遭姑姥锤杀,故意杀人罪既遂判几年?

2016-10-2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故意杀人行为一旦既遂,剥夺的就是他人的生命权,并且这还属于非法剥夺的情况,因此法律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就是为了能够处罚那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男童遭姑姥锤杀,故意杀人罪既遂判几年?


故意杀人罪既遂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网络流传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在佳木斯云环小学门口,一名女子在校门口等候,随后一名男童走出校门与该女子打招呼,二人同行没走多远,该女子拿出疑似铁锤砸向男孩,男孩倒地后女子独自离开。


据《生活报》10月23日报道,有办案民警介绍说,疑犯朱某在指认作案现场时,态度冷漠,称当时用铁锤打了男孩后脑勺四五下,男孩没怎么喊叫就不行了。


24日上午,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发来通报称,21日15时45分,警方接报称,在佳木斯市郊区有人用铁锤将一男孩打倒,警方出警处置。经初审,疑犯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报表示,被害男童今年7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疑犯朱某今年51岁,系被害男童的亲属,与其父母有经济纠纷。


故意杀人罪既遂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故意杀人罪既遂判几年”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故意杀人罪既遂判几年”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