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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要哪些手续?

2016-10-28

  核心内容:2014年婚姻登记程序怎样?婚姻登记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领取结婚证?结婚当事人怎样领取结婚证?哪些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天穗律师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4年结婚登记的程序。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二、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三、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