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杀害城管嫌犯落网,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刑?

2016-10-3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个具体的罪名,对于故意伤害他人造成对方死亡的情况,一般是作为故意伤害罪当中的量刑情节进行处理的。

杀害城管嫌犯落网,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刑?


刑故意伤害致死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10月24日16时50分许,邢台市城管支队三大队队长孙某带领城管队员数人在市永康街和邢钢北路交叉口邢台技师学院北侧巡逻执法,清理占道的商贩。16时50分许,当孙某等城管人员劝离占道售卖冰糖葫芦的商贩张某时,双方发生语言争执,张某突然从自己的手推车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朝孙某等城管人员身上捅去,致孙某等3名城管人员受伤,其中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1名城管队员受重伤,1名城管队员脸部被划伤。犯罪嫌疑人张某行凶后逃离现场。


28日邢台警方发布悬赏通告称,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经侦查,确认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希望发现该人者及时报警,对提供线索能够直接抓获嫌疑人,或将嫌疑人直接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于包庇、窝藏该犯罪嫌疑人者,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8日晚,邢台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称,经公安机关4天全力追捕,现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0岁)从邯郸邱县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刑故意伤害致死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对行为人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其中包括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刑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刑”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刑”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