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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劲夫合约案宣判,解除合约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2016-10-3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蒋劲夫合约案宣判,解除合约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约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蒋劲夫合约案件判决书有以下几个核心点:蒋劲夫欲与唐人解除经纪合约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律认可而被驳回,双方经纪合约继续履行,蒋劲夫经纪约仍属唐人;蒋劲夫在单方公布与唐人解约后未经唐人允许在外私接演艺活动,故判决蒋劲夫赔偿唐人佣金损失200万元;同时,法院驳回唐人就蒋劲夫拒演《仙剑云之凡》索取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悉,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双方当事人还有15天上诉时限。目前,蒋劲夫与唐人影视公司是否会就判决结果上诉还未知。


解除合约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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