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女子自扇耳光污蔑交警 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纠纷资讯回放:
2016年11月2日凌晨,浙江台州温岭市保椒路与上保路路口,一名只穿着丝袜的醉酒女乘客借着酒劲,对扣押其醉酒男友车辆的交警纠缠辱骂,并藏起男友汽车钥匙不让交警当场扣车。
为了引起路人同情,该女子还不时自己踢掉高跟鞋扔掉钱包、手机、自扇耳光污蔑交警打人。但是,其自编自导的整个耍酒疯过程都被交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
随后,女子被当地警方以妨碍公务为由带派出所里约束醒酒。
为有效遏制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加强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2016年11月1日晚,浙江温岭市交警大队积极组织辖区民警,在城区车流密集地段开展夜查酒驾统一整治行动。夜查期间,执法交警严格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执法装备,及时固定证据,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处罚到位。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处罚措施,引导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行为,预防事故发生。
在4小时30分的统一夜查酒驾行动中,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5起,其中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2起,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80mg的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3起。
●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纠纷案例分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作为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
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他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是在目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履行职责,即可构成本罪。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此种情况是上述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手段,如围攻、哄闹,对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方便条件置之不理或拖延不办等而阻碍执行有关国家安全公务。
行为人必须阻碍了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公务。如果不是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虽是阻碍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但不是执行国家安全职务,如公安机关在抓捕故意杀人犯或者虽欲阻碍其执行国家安全职务,但没有对其公务造成阻碍,则不构成本罪。如先拒绝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要求,经做工作后,能及时让其执行国家安全公务的,则不构成犯罪。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妨碍公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