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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走宝马展车,驾驶无牌车辆如何处罚?

2016-11-0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原来的罚款200元,修改为罚款200元、记12分。

男子开走宝马展车,驾驶无牌车辆如何处罚?


驾驶无牌车辆资讯回放:


男子4S店看车顺手牵“马”


10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宋某某来到成都市某宝马4S店看车。当走到一辆宝马GT328i轿车跟前时,他看见车钥匙正插在车上,便拉开车门坐了上去。由于4S店内的员工都在接待着购车者,根本无暇顾及展车区。于是,宋某某发动了车子,大摇大摆地将车直接开回了自贡市沿滩区联络镇家里。


10月31日下午,宋某某驾驶这辆车由联络镇经王贡路往自贡市区方向行驶。14时30分许,该车行至王贡路20.5公里处时,因无号牌被沿滩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查,该车系未上户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且驾车人宋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系典型的“三无”车辆。随后,民警依法向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了其机动车,并口头传唤其于次日到沿滩区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宝马”被盗报案警方定位追踪


10月30日晚23时许,宝马4S店发现店外展车数量有误,有一辆宝马GT328i小型轿车(价值55万人民币)被盗走。随即,4S店向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金花派出所报案。警方介入后,通过被盗车内置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准确识别了车辆所在位置,一路沿着“系统”提示,于10月31日晚19时30分左右顺利找到了车辆停放地——沿滩区交警大队涉案停车场。随后,成都警方(微博)与沿滩区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


11月1日上午,宋某某来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时,被警方抓获归案。面对警察的询问,宋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盗车全过程。


驾驶无牌车辆案例分析:


无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的,处“6000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与“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幅度相同。临时号牌过期的,“扣留机动车,处1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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