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对再婚附加条件离婚协议应无效

2016-11-04

  我与前夫张某感情不和于今年年初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未前,原仍归双方共同所有。如女方先再婚,原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如男方先再婚,则全部归女方所有。

  现在我打算再婚,但觉得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处理不太合理。请问,上述协议是否有效?

  马建庆法官:你们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无效的,你们双方均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因此,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符合的当事人,在婚姻问题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强制或干涉。你们关于财产处理的协议,实际上是对再婚而附加的条件,属于暴力、胁迫之外的以其他方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最新资讯
未婚生子,男友去世,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未婚生子,男友去世,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2019-08-13

“忠诚协议”签还是不签?怎么签?法院判决告诉你答案!
“忠诚协议”签还是不签?怎么签?法院判决告诉你答案!

2019-07-31

离婚,与孩子相关的法律常识,这里都有!
离婚,与孩子相关的法律常识,这里都有!

2019-07-24

“离婚协议”的12项约定,掌握不会被坑
“离婚协议”的12项约定,掌握不会被坑

2019-07-19

离婚后,户口有4种处理方式!!
离婚后,户口有4种处理方式!!

2019-07-08

法律咨询小程序

天穗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