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被判死刑家属喊冤,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走?
●死刑复核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案发
男子涉两女生遇害案被抓
时间倒流到2014年1月3日晚。
当天晚上,贵州铜仁市石阡县华夏中学高一女生王飞、小铭(均为化名)没有上晚自习。两人从小就是同学,入读华夏中学,两人又被分在了一个班。
王飞的父母远在外地打工,王飞便在舅妈家落脚。据其舅妈称,平时每天22时10分许,王飞就回家了,可当天一直未归。
同王飞一样,一直未归的还有小铭。小铭妈妈称,当日18时许,小铭接了个电话,说她会晚点儿。平时小铭会在22时40分许回家,但当日过了23时,小铭的手机却关机。
两人的一名同班男同学证称,当日晚自习时两人在爬五老山。王飞和这名男生的一条聊天记录中,显示的时间是20时43分,王飞还感慨,“太难爬了。”
两人失踪后,家属亲友在石阡县日夜寻找,但只看到了两人进山的录像,并未发现踪迹。
相关案情显示,直到2014年2月3日,在五老山上采药的两位老人,才在一灌木丛中发现了两名女孩的尸体。警方通过现场提取物证,检出DNA,再经对周边村寨等重点人口采集的8000份DNA血样送检比对,最终确定陈全松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3月9日,在石阡县聚凤乡聚凤街李关清的私人旅社内,警方抓获了陈全松。
在这之前,两名女生同陈全松并无交集。
陈全松家位于五老山脚下西侧的越城花苑。初中毕业后,陈全松到铜仁市职院学习,2006年入伍。
一年前,退伍回家的陈全松在父亲陈永双的带领下开始爬山,“因为他内向,带他爬山是想让他见见世面,了解下为人处世的道理。”事发前半年时间,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儿时崴了脚,父亲没法爬山,陈全松就开始自己爬。
□判决
法院以两项罪名判其死刑
被抓后陈全松作出了有罪供述,称他杀害了两名女孩。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显示,2014年1月3日晚,陈全松步行至五老山由下而上第3个亭子处,与下山的王飞、小铭相遇。因发生纠纷,陈全松先将小铭推倒在凉亭内侧上山的石梯处致其死亡,随后又将王飞打倒在凉亭内,致王飞头部撞击地面受伤,随即掐颈将王飞杀害。
此后陈全松将两人的尸体拖至凉亭右下方30余米外的草丛中,并在转移王飞的尸体时实施性侵。返回凉亭后,陈全松将地上散落的零食及王飞的手机放入一黑色塑料袋内,将塑料袋扔在藏尸处。
经法医鉴定,王飞是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并阻塞性窒息死亡,而小铭是生前遭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但在法庭上陈全松当庭翻供,他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公安人员在讯问时不让他睡觉,还恐吓、威胁自己,迫使自己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所有讯问笔录都不是事实。
2015年4月15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全松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因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最终合并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还附带民事诉讼,判令队全松赔偿两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相关经济损失4万余元。
案件宣判后,陈全松及两名被害人家属均提出上诉。
今年2月2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定陈全松故意杀死王飞和小铭,并对王飞性侵,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终审裁定为死刑。
□质疑
物证鉴定被指不符合检验规定
记者梳理该案相关司法鉴定发现,该案有两份由贵州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贵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物证鉴定书:第一份作于2014年3月20日,是该中心第75号鉴定(以下简称75号鉴定)。
该鉴定称,2014年2月7日,送交了从王飞身上提取的精斑,鉴定认为该精斑为陈全松所留。鉴定内,又在一括号内补充说明“补交了3月9日采集的陈全松的血液”。
但这份鉴定受到法医专家胡志强的强烈质疑,他告诉记者,按照我国2008年5月6日发布的《公安机关鉴定规则》要求,从王飞身上提取的精斑,应在2014年2月14日之前作出,并出具单独的鉴定文书,而不能等陈全松的血液到了才做,这明显违反了检验规定,“让人怀疑是不是拿着陈全松的血样,作出了检验结果?”
□作证
多名亲属称没作案时间
陈全松家住在石阡县汤山镇越城花苑小区一住宅楼4层,在该栋住宅楼二楼,住着陈全松的远房奶奶及表叔陈永伦一家。该小区的另一栋住宅楼内,还住着陈全松的表弟陈恒一家。
陈全松家楼下大门右侧摆着一红色大塑料桶。据陈全松交代,他杀了两名女孩后,因为身上沾了血迹,故回家次日便将所穿的衣服扔进了门前的垃圾桶。但公安曾派大量人员搜寻血衣等证据,还查找了垃圾场,但最终没有找到。
为证明陈全松并未出小区,陈家也多次要求查看门口的摄像头,但至今未有结果。
陈全松的远房奶奶称,她们是在案发很久后才知道女孩被害的具体日期被确定是在2014年1月3日,“那天是腊月初三,陈全松腊月初一便到我家来住,直到腊月初四上午才走。”陈永伦也称,那3天陈全松就住在已上高中的儿子房间内,“我还记得1月3日我们回来得很晚,推开门还看到陈全松睡着了。”
●死刑复核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死刑复核的程序: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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