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80mg/100ml,并且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
请代驾看自己酒驾,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酒后叫了代驾
他却让师傅坐副驾驶座
11月8日下午6点多,老黄从余姚开着车出发去杭州萧山,应同学邀请参加个小聚会。
同学相见分外开怀,想着可以叫代驾把车子开回去,老黄就放开喝了起来,四两半的杨梅烧酒下了肚。
当晚10点多,聚会散场,同学们知道老黄开着车来的,就劝老黄叫个代驾,而老黄也这么做了。
可是等代驾到的时候,同学们都走散了,只剩下老黄摸摸肚子在等着,感觉自己酒量不错,老黄推开正要上车的代驾:“你去副驾驶室,我自己开!”
代驾师傅有些懵了,老黄说:“遇到交警检查,就说是你开的好了!”
喝了酒之后的老黄脾气又很“任性”,代驾师傅也只好随着他。
就这样,老黄一路开着车子,副驾驶坐着花钱请来的代驾,从萧山上了高速,一路开到余姚。
碰上设卡交警
他当面撒谎“我没开车”
从余姚下高速一路从甬余线开到九垒山路口,都没事,老黄更加得意起来。
没想到,老黄最后一脚油门还没下去,前面闪烁的警灯让他一下子踩死了刹车,打开门正想走,正在路口设卡的交警看在眼里,三四个人一上来就把老黄控制住了。
虽然大家都看到老黄是从驾驶室走下来的,老黄却指着坐在副驾驶室,还没反应过来的代驾说:“我没有开车,是代驾开的车!”
花钱找了个代驾,自己却坚持酒后驾驶,这种行为让交警哭笑不得。
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老黄呼吸中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
而目前,老黄已经被采取措施。
●醉酒驾驶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醉酒驾驶怎么处罚”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醉酒驾驶怎么处罚”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