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在法律上还是一种侵权行为。
男子疑妻不忠 哪些可作为出轨证据?
●出轨证据纠纷资讯回放:
记者昨日从延安市中院了解到,11月18日上午,该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杨锦林执行死刑。
据了解,杨锦林,男,35岁。家住安塞县砖窑湾镇。2015年1月,杨锦林因怀疑其妻邵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与妻子发生矛盾。后邵某回到其父邵某宏家居住,双方家人多次调解未果。同年4月11日8时许,杨锦林发现家中羊羔死亡,便给其妻邵某打电话让回来帮忙,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争吵,杨锦林遂产生杀妻之念。杨锦林从家中寻得杀猪刀一把,驾车向其岳父邵某宏家行驶途中,邵某宏打电话责怪杨锦林,杨锦林又起杀邵某宏之念。杨锦林来到其岳父家里,向妻子和岳父连捅数刀。岳母胡某上前阻止,左臂被砍了一刀。杨锦林还用刀切割邵某宏颈部、捅刺邵某下腹部。邵某宏因左侧颈总动脉横断,肺脏、肝脏、肾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邵某因右侧颈总动脉横断、右心室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胡某重伤。作案后,杨锦林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锦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杨锦林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进而迁怒岳父母,持刀上门行凶,杀死妻子邵某、岳父邵某宏,并致岳母胡某重伤,犯罪情节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锦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出轨证据纠纷案例分析: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用手机或相机拍摄需要清晰明了);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一直未被删除,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qq聊天记录: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qq有婚外情的聊天记录。这种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证据证明婚外情,这种证据需要保存并且进行公证,还要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才会采信。
6、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7、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
8、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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