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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11-22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37车连环相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骆惠宁立即就事故处置工作作出指示,他要求,省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即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处置。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细致做好家属工作。他指出,近期,气候变化大,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他强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应对措施,查明事故原因,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楼阳生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受骆惠宁、楼阳生指派,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孙绍骋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看望慰问伤员,并对事故处理及善后事宜提出具体要求。


事故发生后,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安、交警、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全力以赴实施救援。目前,现场救援基本结束,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经全力救治,37名伤员生命体征平稳,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正加紧清除障碍、融雪除冰,力争尽快恢复通车。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1、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3、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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