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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被曝卖问题车,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2016-11-2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刑法修正案(九)》中强调的虚假信息,具体指四类,即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也就是说,它重点打击的是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动荡的虚假信息。

李晨被曝卖问题车,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网络造谣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10月18日晚间,李晨工作室发表声明,称:“最近有媒体发布内容未经查证、主观臆断的失实报道,称我工作室艺人李晨先生在上海、迪拜持有物业,甚至对李晨先生的财产状况、家世进行了所谓的“起底”。对于诸如此类不负责任的行为,工作室已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媒体进行沟通,并要求其立刻停止谣言的传播和扩散。在此,我们呼吁: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请大家不要传播、轻信。”


网络造谣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一条新的入罪行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无论你是享有公众影响力的公知大V、媒体,还是一个普通网民,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消息前,对信息的准确性一定要核实、核实、再核实(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对确实难以核实的,尽量不要推波助澜。否则,最高可能面临7年有期徒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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