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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可以追债20年,但欠条,只受法律保护三年!

2018-06-12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有邻居、同学同事、亲朋好友等向我们借钱的情况。借完钱,打个借条就行了吗?然而,这也许真不那么靠谱。

借条、欠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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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拿着借条,你可以追20年债;但拿着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三年!


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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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为20年,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另外《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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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注明了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同样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债权人在收到欠条时就视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即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权利),因此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自出具之日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只有3年。


收条


顾名思义,是收到钱的人向给钱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条需要与借条和欠条连贯使用,否则说不清楚收到这个钱是什么钱。



一字之差 谬以千里


不得不说,钱虽借出去了,还得语文学得好才行,不然很可能掉入陷阱,钱都收不回来!


“借”


“今借”与“今借到”区别明显!一定要有“到”字!

“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vs“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


“张某今借刘某5万元”,很有可能说明刘某并未将5万元给张某。


“张某今借到刘某5万元”,则恰恰说明这个钱已经到手。


虽说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开始生效。


有这个“到”字,就证明这个钱确实已经给了借款人。如果没有“到”字,当时又是给的现金、没有银行转账票据做证据,就很难说明这个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到时很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借出去的钱就因为少了一个“到”字,而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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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今还(hái)欠款”与“今还(huán)欠款”相去甚远!

实际借款时,经常有人就为了这个字发生争吵,为此不惜诉诸法律解决。


比如,张某借刘某30万元,张某陆续还了一部分后,写下“今还欠款10万元”,究竟是“今还(huán)欠款10万元”,还是“今还(hai)欠款10万元”?


如果是“还(huán)”,说明还款10万元,尚欠借款人20万元。


如果是还(hái),说明尚欠借款人10万元。


因此,我们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否则会导致歧义的发生。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即可。





八大陷阱需警惕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找人代笔仿照笔迹签名


3、以“收”代“借”


案例

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 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 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


4、财物不分


案例

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到:“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5、自书借条


案例

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 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 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前加了“1”。


6、两用借条


案例

李某向陈某借款18000 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李某”。后李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李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李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7、借条不写息


案例

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 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 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笫211 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8、使用“自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书写时最好要带着自己的笔去签署!

如何正确写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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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天穗君建议大家,在将借款交给借款人时,最好采用转账的方式,保留好转账凭证,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