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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界杯的法律一二事

2018-06-21

还记得前几天闹得轰轰烈烈的音乐人起诉海底捞门店侵权一事吗?海底捞和音乐人林海签署的协议过期后没有续约,但仍然使用林海的音乐,导致侵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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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侵权的事情还没过去,世界杯来了,关于侵权的事又出现,TCL电视和长虹两个品牌就收到来自国际足联的的警告,原因是两家在没有取得2018世界杯官方赞助商身份的情况下,竟然使用世界杯相关logo,还标榜自己是"世界杯指定产品"。


目前,这些宣传物料都已被迅速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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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不是你想蹭就能蹭!国际田联可能正在告你侵权的路上!

 

世界杯作为国际的一大盛事,试问哪个品牌不想沾沾世界杯的光,每个品牌都想抢得借势的“头啖汤”,作为广告人头脑风暴几天以后,总算想到了一个以为是“无懈可击”的创意,结果创意一出就说侵权,之前所做的准备一切都白费了。曾热点可以但是不能侵权。

 

除了不能用世界杯相关logo,"世界杯指定产品"等作宣传,还不能用足球明星来做广告!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任何公民或法人组织等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


未经本人同意即未取得授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利用公民的肖像或制作还是传播亦或者是使用公众人物表情包,这些都属于使用公众人物肖像的行为。


商业机构为了招揽生意可能会利用世界杯明星(例如众多球迷的偶像C罗)照片或剪影放在门店吸引顾客,亦或是被网友制作表情包取乐。由于通常情况下,一般的商家或公民制作或者使用明星图片、表情包都并未取得授权,所以还是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风险的。

 

真正的赞助商有哪些呢?


第一级,国际足联合作伙伴,可以使用国际足联及其所有赛事活动商标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方面的推广


目前这一级别赞助有7家,包括1个中国品牌万达,其余六家为阿迪达斯、可口可乐、卡塔尔航空、现代/起亚、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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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级,国际足联世界杯赞助商--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推广,但仅限于世界杯和联合会杯的相关商标


第二级别的品牌目前有5家,包括百威、麦当劳、海信,还有两家中国品牌Vivo和蒙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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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区域赞助商--只能在本国内就当届赛事进行推广和营销


区域赞助商,共设20个席位,每个大洲最多4席。目前欧洲区已招满,分别为阿尔法银行、Rostelecom、俄罗斯铁路公司和俄罗斯钻石矿商Alrosa,亚洲区已有三家,都是来自中国的品牌,分别为雅迪电动车、VR科技公司指点艺境以及帝牌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