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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19年前唐山命案重审宣判:三口人都无罪!

2018-08-10

廖海军拿着父母的遗像来到法院 

摄/记者 李东


8月9日上午,一度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唐山廖海军杀人案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廖海军本人及其已故的父母均被宣告无罪。


原审审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时许,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女,殁年9岁)和被害人陆乙(女,殁年9岁)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原审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8月9日一早,廖海军前往法院。

摄/记者 杨小嘉 


01

“我妈直到临终还后悔打了警察那一下”


8月8日,在廖海军案宣判的前一天,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独家对话了廖海军。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999年案发时,你是怎么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警方是根据什么怀疑你的?


廖海军:当时那俩女孩的尸体被发现后,警察就在全村调查,还牵着警犬到处的嗅,调查了好久都没有什么结果。直到有一天,警察又到我们家里来调查,和我妈发生了争吵。我妈本来就不心虚,吵架吵急了,就用喂猪的勺子打了一个警察一下,警察立刻就把我妈和和爸抓到了警车上,带到了派出所。我出去玩去了,晚上回家的,一进门就让警察给按住了,也带到了派出所。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承认了吗?

廖海军:我承认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承认呢?

廖海军:他们打我打得受不了了,我就说是我杀的,现场也是我编的,说是在我家东屋杀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为什么说在你家东屋杀的呢?

廖海军:我们家不是案发现场,根本不会有被害人的血迹,所以我说在我家东屋,警察什么都找不到的,到时候不就能说清楚了嘛。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警察在你们家东屋发现看什么?

廖海军:说来也巧,当时正好是冬天,我妈上山拣柴火,松树毛子把我妈弄得肺部感染了,咳血,警察就在我们家墙上发现了血迹,就说我们家是第一现场。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警方没有进行DNA鉴定吗?

廖海军:做了,先是送的公安部做得DNA,结果证实是我妈的血。警方又给送到上海做的,结论还是我妈的血,但是不排除混有被害人的血。这个鉴定就成为了给我定罪的证据之一。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事后你问过你母亲没有,为什么和警察发生了冲突?

廖海军:我是在从监狱放出来之后才听我爸妈说的,当时警察骂我妈,骂得很难听,我妈就动手打了那个警察一下。上个月我妈去世,临终前清醒的时候,我妈一直在后悔当初不该和警察吵架,更不应该用勺子打了那个警察一下。

02

“听说放我出狱,当时就懵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从被抓之后到再次见到你的父母,中间隔了多久?

廖海军:有差不多两年,我们一家三口才在法庭上见到。法警不让我们说话,我们只能用眼神相互交流。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们在法庭上承认了杀人罪行吗?

廖海军:第一次开庭,我们一家三口喊冤,法院就把案子退回补充侦查了。第二次开庭,我们还喊冤,但是法官没听,然后就不让我们说话了。随后我们一家三口就都被判刑了,我判的是无期,我父母都是判得五年有期徒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到监狱之后申诉了吗?

廖海军:我到监狱之后一直坚持申诉,但是我的申诉都是石沉大海。时间长了,我就不想申诉的事情了,监狱里的犯人也劝我,申诉没有用。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监狱里的生活怎么样?

廖海军:监狱里的生活过得很快,感觉一天天过得特别快,两年后我就减刑了,然后就是“跑天”,就是一天天飞速度过的意思,我们犯人都叫跑天。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是什么时间被释放的?

廖海军:那是2010年的事情,我正在监狱里干活,突然管教喊我收拾东西,让我走。我当时以为是申诉有了作用,要把我重新关回看守所,就收拾了很多监狱里需要用的东西。我正收拾呢,管教就问我“你要这些干嘛啊?你妈在监狱门口接你呢。”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当时是什么反应?

廖海军:我当时脑袋就像被炸了一样,懵了,整个人是麻木的,就像一个机器人一样,被管教带着,离开了监狱的大门。直到看见我妈,我才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被释放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被关押过的人很多人都会在梦中梦见监狱,你有过吗?

廖海军:我到现在还经常梦见监狱,梦见犯错误时被关禁闭用的小黑屋。


03

“我会带着父母的遗像一起到法院”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如果宣判你无罪了,你除了申请国家赔偿之外,还有什么要求?

廖海军:我要求依法追究当年制造我们一家三口冤案的警察的责任。无论什么情况,无论我受到了危害还有引诱,我都不会放弃这个要求,一定要追究那些冤案制造者的责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如果宣判你无罪了,你会得到国家赔偿,你打算怎么用这笔钱呢?

廖海军:给我女儿一个家。现在我们住在我老丈母娘家,很拥挤,我打算买个房子,让我女儿生活得舒服一些,然后把剩下的钱给我女儿攒起来,将来她要上学、工作、嫁人,都要用钱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不准备为自己买点什么,或者是弥补一下自己这么多年的损失吗?

廖海军:我现在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了。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明天的庭审,你的妻子和女儿不陪你到唐山吗?

廖海军:她们在北戴河的家里等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自己一个人出庭吗?


廖海军:不,我带着我父母的遗像一起到法院。当年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在法庭上蒙冤,当宣告我们无罪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还是要在一起。


04

在结束宣判后,唐山中院有关部门就廖海军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案件启动重审程序后历时九年,为什么直到今天才宣判?


案件进入重审程序后,唐山中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贯彻疑罪从无的现代司法理念,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本着对事实、对法律、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本案全部证据进行了认真的归纳、整理、分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律师的辩护意见反复审查;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予以评价、论证。由于该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涉案证据材料繁多且时间跨度大,对相关证据审核认定比较复杂,整体难度较大,故审理周期较长。


2、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的再审判决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依据是什么?


经综合评价分析,原审被告人廖海军作案动机不明,有无作案时间、抛尸时间不明;廖海军供述的作案凶器铁管未提取,所提取的菜刀未做鉴定;关于廖家东屋门下缘提取的血迹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认定是被害人血迹的依据不足。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的供述前后矛盾,且与证人证言之间存在矛盾,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亦不能得到合理排除或解释,各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明原审被告人有罪的证明体系,未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故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不能成立。


3、再审宣判无罪后,廖海军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再审宣判后,唐山中院已告知廖海军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依法提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廖海军如果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后,唐山中院将根据其申请立即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4、要从廖海军案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廖海军案宣告无罪,依法保护了廖海军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坚决依法宣告无罪。


5、对该案如何追责?


唐山中院将汲取此案深刻教训,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及时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廖海军给父母遗像下跪


唐山廖海军案回顾


1999年1月17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新集村的两名小女孩神秘失踪。


失踪的两个小女孩一个是9岁的楠楠(化名),另一个是9岁的红红(化名),分别是村内两个陆姓村民家的孩子。

48小时后,两个小女孩的尸体被发现在村边的一口枯井内,孩子的身上还捆绑着一条带有血迹的绳索,迁西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

1月25日,当地警方宣告破案,称杀人者是新集村17岁的村民廖海军。


廖海军1981年出生于吉林省,1990年随母亲来到迁西县新集村,廖海军的母亲嫁给了新集村村民廖友。

据警方《破案报告》记载:接报案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侦查。经大量工作后新集村廖海军有重大嫌疑,1999年元月25日对其依法讯问,其对元月17日将被害人骗到家中,在东屋用菜刀杀死,其父母回家共同抛尸于水井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该案卷宗披露,事发后,警方在廖海军家的东屋床边墙壁上发现了一块血迹,同时在他家西屋门边的木板上、墙皮上也发现了少量血迹,于是怀疑这里是杀人的第一现场。在警方宣告破案的时候,还没对血液进行DNA鉴定,但已经取得了廖家人承认杀人和抛尸罪行的笔录。

1999年1月26日和2月5日,迁西警方分两次将从廖海军家提取到的血迹样本送到公安部,请求公安部利用DNA技术检验送检的血样是否来自被害人。

1999年2月12日,公安部出具了《鉴定报告》:廖海军家床边及木板上的血迹不是被害人所留。

1999年8月5日,迁西警方再次向公安部送去了从廖海军家提取到的所有血迹样本,请求公安部再次检验这些血迹中是否有被害人血液。


1999年8月27日,公安部再次出具了《物证鉴定书》:廖海军家西屋提取的血痕的基因与被害人的基因不同,而与廖海军母亲黄玉秀基因相同。木板上、墙皮上的血痕基因相同,与被害人的不同,但与廖海军父亲廖友的基因相同。

两次的鉴定报告均明确表述:当地警方认定的杀人现场没有被害人的血迹。

2000年12月19日,迁西警方再次送检了从现场提取到的血迹,但这次并不是送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公安部,而是送到一千多公里外的上海市公安局。

2000年12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具了《DNA检验报告》:送检样本显示较强的等位基因与嫌疑人黄玉秀的等位基因相同,其中显示较弱的等位基因与被害人的等位基因相同,不能排除该血迹中混有被害人的血液。


这一次,这份案发近两年后所做的DNA检验报告,成了认定廖海军全家犯罪的直接证据。

同样成为该案证据的,还有迁西警方于案发一年之后送到辽宁省公安厅的一份物证:警方称是从捆绑尸体所用的绳索上找到的两根毛发。

2000年1月26日,辽宁省公安厅出具了《刑事技术鉴定书》,结论是:送检的毛发为廖海军的父亲廖友的。

2003年7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廖海军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其父母犯有包庇罪,分别判有期徒刑五年。

2004年1月,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首先出狱,一个多月后,廖友也刑满释放。从出狱的那一天起,黄玉秀就开始申诉。在黄玉秀看来,当年指控她儿子廖海军杀人的案件证据严重不足,同时很多物证在送检的时间上过长,不排除有人故意或是过失污染物证。

2004年7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廖海军案件的申诉。2006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廖海军案件的申诉。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黄玉秀的申诉,并且调取了廖海军故意杀人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2009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指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廖海军故意杀人案。

2009年11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了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时将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发回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10年4月24日,廖海军被取保候审,走出了已经生活多年的监狱。

2010年12月2日,廖海军父亲廖友因病抢救无效去世。

2016年5月26日重审开庭审理。

2018年7月16日,母亲黄玉秀因病抢救无效去世。

2018年8月9日,重审再次开庭,并宣告廖海军及其父母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