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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2018-09-26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也作出了明确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条或借款合同中没有写明利息多少的,借款人可以不还。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作为利息,那么张三实际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如果后期出现纠纷,法院也只认定本金为90元。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而不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来还。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担心合同无效,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借贷案件法院也不会受理。在民间借贷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了。《规定》中明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所以,对于以个人名义提出借款,但实际上属于非法集资等类似违法行为,出借人更加需要提高警惕,避免掉入陷阱,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